律師男孩.jpg   Lawyer Boy.jpg


作者:瑞克‧雷克斯(Rick Lax)
出版社:樂果
出版日期:2010年07月01日
閱讀日期:2010年06/02-06/04
入手方式:試讀活動


對於同樣身為專門靠繁複龐雜法律條文以及培養踏上一般人們避之唯恐不及的入門磚的台灣法律系學生而言,雖然難免會因為國情民俗及其所繼受的法體系有所出入,但作者描寫法律系學生求學路上甚至未來考取執照的甘苦談卻是鞭辟入理,直直掐抵每位『法律人』的咽喉而無法等閒視之,讓人有種心有戚戚焉之感慨。儘管『取得律師證照』是通往社會階級流動的便捷蹊徑,但也不諱言的在光鮮亮麗筆挺西裝甚至是不可一世的法官席位下,法律人其中心酸苦楚卻是無處揮灑,這是我等做出抉擇的一念之間鑄下之原罪,也讓『法律』這塊招牌背負著毀譽參半的詆毀與讚頌,而這點對於當時古希臘羅馬時期發展出來講究修辭學與雄辯學、享富社會崇高地位的律師而言應該也是始料未及吧。

提及法律系的求學生活,殊不知有多少人會聯想起電影《金法尤物》中女主角頂著大捲髮、穿戴光鮮亮麗且操著滿嘴時尚美容話題(同時還帶著她可愛的狗兒布魯斯),而其真正成功並非完全繫諸於哈佛法學院學得的法學知識,反而是姊妹淘分享的美容保養知識在緊要關頭成為令兇嫌百口莫辯的主要證據。儘管我等都不能否認非法律專業領域的常識涵養可能在未來律師或司法官從業道路上有著不容小覷的影響,然而最現實也最殘酷的是,法律人一旦抽離了法學教育的薰陶,顯然無法俾其安穩地扛著法律這塊招牌在人生康莊大道上行走。令人諷刺且感嘆的是,作者父親推薦他看史考特‧杜羅《哈佛新鮮人:我在法學院的故事》可能還比較貼近法律系學生真實的求學現象:在無數同儕的競爭壓力下對自我價值的懷疑、達爾文主義講述的『適者生存』充分運用評價在法學院學生們身上。在人性最幽微的競技場中看到一齣齣過往判例記載的殺戮、背叛不斷上演,這才是真正法學院學生所感受到的血淋淋的鬥爭,也才是最真實切身的獸性權力爭霸。

故事中的主角即作者本人,以其在帝博法學院的同學及教授為主要依據,描寫作者為了迎合父母親期望『半強迫』放棄從事魔術行業的志願,轉而積極投入法學院入學考試(LSAT)希望能順利進入父親過去就讀、全密西根州首屈一指的法學院,但由於成績不甚理想以致於他只能選擇進入芝加哥的帝博大學,就此開展起充滿絆腳石以及令人數度徬徨的顛簸蹊徑。作者在故事中從美國大法官違憲審查解釋權、契約成立之邀約引誘與合置、侵權行為過失致死到民事法上情勢變更原則等等著名判解,在在揭示出帝博法學院求學生涯之苦悶及壓力,抗壓力較小的學生可能在繁雜冗長的法律條文及實務判解中因為找不到明確的人生方向而『解甲歸田』,剩餘下來的殘兵敗將則是必須面對某些教授基於『裁量餘地』賦予之完全(更有可能是恣意)評分標準的裁量權限。儘管作者在課業上街能保持不錯成績以維持獎學金給付之不輟,但他也從女友口中獲得『律師男孩』的稱謂,隨著他往法律的未來生涯更跨進一步,他就愈趕到徬徨迷惑:他是否已然喪失對生命的熱情?

作者以法律系學生的角度檢視法學院辛苦且充滿壓力的求學經驗,儘管描寫教授上課時舉出的案例事實以及邏輯推演分析可能有那麼些無趣枯燥,但很不幸地這正是所有法律系學生篳路藍縷的必經『天堂路』。當其他大學生流連在聲色酒吧或者各種大小娛樂場所不願離去,將自己蟄伏於圖書館書堆中孜孜矻矻奮鬥不懈的絕大多數便是法律系學生,求學生涯如此大的反差自然讓法律系學生普遍充滿焦慮以及不確定感,掙破了頭只為了日後考取功名或者一只律師證書。可悲的是縱使易地而處,遠洋外的台灣雖然繼受歐陸法系的成文化法典,但故事中刻畫的現象卻是全球性皆然,或許可以說這是一種社會期待下必然的使命,也或許是成為他人眼中期待角色所要面臨之原罪。

社會上對法律人普遍的評價是『不信任』及『唯利是圖』,然而揭穿社會標籤理論下呈現的卻是一個個遍體鱗傷的靈魂。他/她們礙於世俗的期許不得不選擇武裝自己,改以專業俐落的形象示人,小心地把所有不切實際、賺不溫飽的『年輕理想』收納在看不見的記憶口袋,唯有那些不被世人看到的幽微角落才能重新鋪陳在昏黃的燈光下偷偷檢視。至少,作者在爾後人生的十字路口選擇了與法律不相干的道路,如今才能在本作中對後進之輩諄諄告誡。

☆Note
①感謝樂果文化的李小姐提供本次的試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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